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頭頸癌的治療說明 奇譽 光田 劉耿僚醫師

   
    頭頸癌(Head and Neck Cancers)指發生在頭部與頸部的癌症,主要包括口腔、鼻腔、鼻竇、咽、喉、上食道與頸部腫瘤等等,通常不包含發生於腦部或顱內的腫瘤。其確定診斷一定需要病理切片檢查,通常切片檢查是在局部或全身麻醉下,由耳鼻喉科醫師作內視鏡(包括咽喉內視鏡與食道鏡)檢查腫瘤大小與侵犯的範圍以決定的腫瘤的臨床分期(即「第幾期的癌症」),並作小片組織切片,送至病理科由病理科專科醫師作病理組織染色與顯微鏡下確認癌細胞,然後病理科專科醫師會發出病理切片檢查報告確認,正式報告通常在切片一星期後會有結果。頭頸癌的產生牽涉到病人過去的生活型態與飲食習慣,如抽煙、喝酒、嚼檳榔、生活作息不正常或其他疾病或營養不均衡等導致免疫力(抵抗力)下降、病毒感染,以及本身遺傳性基因修復能力出現缺陷(也就是先天體質的修復能力較弱)等等,特別是抽菸、喝酒、嚼檳榔與頭頸癌有相當密切的關係,由流行病學的研究發現,約有90%以上的頭頸癌病患有吸煙或喝酒的習慣,尤其是當兩者都有的時候,更將增加癌症發生的機率。癌症應該視為一”全身性”疾病,而不只是局部的病變,因為病人免疫系統(抵抗力)監測病變的能力與清除早期少數癌細胞能力的失效、基因受損後自身細胞的修復能力有缺陷等,都是影響「全身」的問題,而不只是局部咽喉的疾病。癌症是目前十大死因的第一名,在台灣口腔癌的發生率和死亡率(包含下咽癌)佔男性前十大癌症的第四名,2544歲之間男性癌症的第一名。目前人類對於各種癌症的治療也沒有百分之百的成功率,任何講求實際證據醫學與有良知的醫師絕不會如坊間密醫或偏方所說保證治療成功或"包醫”。在治療過程也常常會有一些突發或意外的狀況(底下將會說明),或者身體其他內科疾病或併發症的狀況發生。即使初步治療(如手術、放射線治療或化學藥物治療)成功之後也必須定期追蹤可能復發或再長出第二處癌症的機會(通常得追蹤五年以上),以及身體較虛弱所引發的其他疾病(如肺炎或敗血症)。所以癌症的治療與後續復健或追蹤是長期的過程,不是幾個月內就完全痊癒沒事了。而且治療的過程需要許多其他專科的合作,例如放射腫瘤科、腫瘤內科、牙科、感染科、胸腔內外科、整形外科、一般外科、核醫科、放射科、病理科、復健科與復健師、身心科、營養師、語言治療師、社工人員與護理人員等等。如果患者或家屬對於病理診斷、治療方式或醫院的治療能力有疑問,醫院與專科醫師都能配合與協助患者提供已有的病例資料(如病理報告),以及協助患者與家屬選擇自己信任的其他合格醫院進行再一次諮詢或治療。院方絕不會強迫或禁止患者與家屬選擇的權利與自由,請患者與家屬放心提出協助要求。院方不希望因為其他不了解癌症病況的家屬對院方的不信任或對醫療的不了解而導致日後無謂的糾紛。
        以上所述與底下的說明,患者或家屬均可以透過其他所有可能的資訊(如諮詢其他頭頸癌專科醫師或查詢實證醫學文獻研究報告等)。如有疑問請再詳細諮詢醫師。
 
頭頸癌之治療方法:
  1.手術治療:
    頭頸癌的治療,主要有手術治療、放射線治療、化學治療,以及合併治療等方法,其中手術治療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大多數的頭頸癌治療目前最有效的方式仍以外科手術切除為主,也就是能夠以手術治療的頭頸癌在統計比例上有較好的治癒機會,但也有例外的特定頭頸癌如鼻咽癌,首要有效的治療選擇為放射治療。早期(第一期與第二期)的頭頸癌可單獨使用手術治療或放射線治療,兩者通常都有不錯的治療效果,同時又能保留住頭頸部如口腔與咽喉的重要機能。晚期(第三期與第四期)的頭頸癌如果經過專科團隊評估屬於可以手術切除者,則仍是以廣泛的手術切除合併術後放射線治療與化學治療為主,這種方法雖然可將腫瘤清除,不過口腔或咽喉部的機能也將受到影響;所以近年來,也有使用化學治療合併放射線治療的方法,希望能保留住頭頸部的機能,不過一但放射治療後腫瘤復發,則會增加手術的困難與手術後傷口的併發症。依據文獻研究與我們的經驗顯示,能予以手術治療的病患有較佳的預後,但許多患者常常延誤就醫,以致在診斷出頭頸癌時可能已經是末期無法接受手術完全切除了(例如癌症侵犯大血管、顱內、頸椎筋膜,或遠處有轉移至肝、肺、骨骼等),此時只能接受電療與化療,其效果通常不如能夠以手術切除者好。頭頸癌手術治療其主要原則是要將腫瘤整個切除,以及必要時頸部的淋巴擴清術。切除後的傷口與吞嚥呼吸的通道重建,必要時得與其他重建整形的外科醫師合作以進行重建手術。手術治療後仍可能會有其他潛伏癌症復發或轉移的機會,所以整個療程之後仍必須定期密切追蹤檢查。而頭頸癌治療後復發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就細胞分子生物學的層次來看,大多數頭頸癌細胞的形成乃因為外在環境致癌危險因子(如抽煙、喝酒、嚼檳榔、某些高危險性病毒感染等),慢性暴露累積對口腔咽喉黏膜細胞內”基因”的傷害,通常經過十年以上的致癌因子暴露歷史,再加上個人先天性遺傳而來的基因受損後修復能力的差異,局部黏膜細胞無法修復這些基因的傷害而導致正常細胞轉型成為不死的惡性癌細胞。以目前人類的臨床醫療技術,仍有可能有一些癌細胞以零星個別方式潛伏在附近組織內,或隨著血液或淋巴循環擴散轉移至體內其他遠處的位置卻無法在治療前偵測出來。第二個主要復發原因為:口腔、咽喉、或食道內其他看似正常的位置,因為同樣暴露在相同的致癌因子(例如喝酒)以及相同的體質(基因受損後修復能力)下,也可能在日後由發炎或良性病變的情況下接續轉型為惡性癌細胞,也就是所謂的第二原發癌(Second primary carcinoma),同一個病人其頭頸部癌症第二原發癌的發生機率在全世界的報告裡約為10~30%
   2.化學療法:
  使用藥物去殺死癌症細胞,稱為化學療法,大部分的抗癌藥物是由點滴或肌肉注射,少部分口服,化學療法屬於全身性療法,藉由血液將藥物送到身體的各部位,當病人必須接受許多次藥物注射時,它可以經由放置一個可彎曲軟質導管注射(俗稱:人工血管),基本上它是裝置在胸部大血管的導管,而經由埋在皮膚下或暴露在外面的管子行滴注至體內,這些裝置可能使化學療法較舒適,病人及家屬必須學會如何照顧這些裝置及維持它的清潔,化學療法是一個一個療程進行的,兩個療程間有一段恢復期,一個療程的開始是視上一個療程恢復的情況及當時是否有其他治療等等而定,口腔癌之化學療法大多需要住院中進行,但亦可在門診配合放射線治療同時進行,視病人使用的藥物及健康狀態而定,但病人可能仍需停留醫院一段時間觀察其副作用。
    3. 放射線治療 :
  放射線治療是利用高能量放射線來破壞癌細胞,並且防止他們繼續成長,如同手術治療一般,放射線治療也是一種局部治療,它只會影響受治療區域內的細胞.放射線治療可以在手術之前或之後施行,在手術之前進行放射線治療,可以讓腫瘤較為萎縮而有利於手術移除,而在手術之後實施的放射線治療,則可以消除手術後殘餘的癌細胞,放射線治療的劑量約在5000~7500雷得左右,所需治療時間約五到七周。
  
治療前準備:
  在開始放射線治療之前,病人應該先會診牙醫師。接受放射線治療約有60%的患者會有發生口腔粘膜炎,也就是口腔內有傷口;同時也會造成唾液分泌改變、分泌量減少,而使得咀嚼和吞嚥因難。同時因為唾液一般具有保護牙齒的效果,唾液分泌減少所造成的口腔乾燥會促成齲齒。良好的口腔照護可以保持牙齒和牙齦的健康,並且可以讓病人覺得更舒適。牙醫師通常會建議使用特別的氟化物藥膏的使用來保持牙齒的健康。
  為了幫助緩解口腔乾燥,醫師可能會建議使用人工唾液及其他一些保持口腔濕潤的方法。口腔因為放射線治療而乾燥的情形,經常會是永久性的。在放射線治療之後有口腔乾燥的病人,應該要每年做三次牙齒檢查。
  在放射線治療過程中,不建議繼續配戴假牙,有許多病人發現在治療之後一年內無法戴上假牙。因為支撐假牙的口腔組織可能在治療過程中或治療後發生改變,使得假牙無法吻合。治療結束之後,病人可能會需要將假牙重新安裝或更換。有時候放射線治療因組織纖維化會造成張口困難,所以適當的做嘴巴張合的運動可以改善。
  
放射線治療的副作用:
  放射線治療期間,病人可能變得十分疲倦,尤其是在治療的最後幾個星期。休息固然重要,但醫師通常會建議病人保持適當的運動量,病人應該在能力範圍以內進行活動。放射線治療常會造成口腔粘膜炎,也就是口腔內有傷口,會造成唾液分泌改變、分泌量減少,而使得咀嚼和吞嚥因難。同時也會有發生相關部位皮膚發紅、乾燥、脆弱和搔癢。在治療接近尾聲時,皮膚可能會變得濕潤而常有分泌物滲出,這些部位應該儘量和空氣接觸,但應避免受陽光照射在受治療部位,放射線治療後的皮膚可能有永久性的轉黑或變成竭色。良好的皮膚照護在此時是十分重要的,但不要在未經醫師指示下使用乳液或乳霜。
頭頸癌的存活率
不同部位的頭頸癌有不同的特性與對治療的反應,例如鼻咽癌對放射線治療反應佳,十年存活率可達80%以上。而口腔癌與其他咽喉癌則沒有如此好的療效與預後,即使接受積極的治療,早期口腔癌(第一期與第二期) 3年的存活率約 80%5年的存活率可有 60%,若是晚期(第三、四期)則存活率降至 50%以下。頭頸癌的復發大都在治療後 3年內發生, 80%出現在原來的位置、附近頭頸部位或頸部, 20%則可能轉移到其他部位,最常見的位置是肺臟、肝臟與骨骼。復發後的三年存活率通常低於2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